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委托(磁性物质)

    送检流程
  • 1、客户将货物送到本中心或与本中心预约鉴定时间地点,并到本中心或在网上填写《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委托书(磁性物质)》;


  • 2、委托书中所需信息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委托书中带*号的为必填项,根据填写实际需要可另附页;


  • 3、请使用正楷字体填写表格或使用打印版本表格;


  • 4、如需本中心邮寄报告,请另付邮寄费20元;


  • 5、支付费用,并提供付款凭证;


  • 6、对发运货物进行现场鉴定或按照约定的时间至约定的地点鉴定进行现场鉴定,需要上门服务业务的客户需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并将委托书、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资料传至本中心,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 7、鉴定范围:空运货物杂散磁场鉴定,对磁性危险品进行屏蔽处理。


  • 8、鉴定标准:《危险品规则》(IATA DGR)、GB/T 21565-2008 危险品磁性试验方法;


  • 9、磁检是对货物的包装件进行鉴定,而非对货物样品进行鉴定;送检时,请客户按空运包装的要求包装好货物后再送检;


  • 10、由于货物的包装对货物的磁场强度影响较大,故经磁检后的货物不允许私自重新包装,包装有改动的需再次送检;


  • 11、如果磁性超标,确认是否需要做屏蔽;若做屏蔽,需另收取屏蔽费用。


  • 12、客户凭申请单位的委托书到危险品运输技术中心领取报告或由本中心邮寄报告,鉴定报告需与现场检查标签(贴在货物包装件外表面)一起使用。


  • 收费标准
  • 1个工作日(付款后)


  • 10件(或200kg)以下:300元/份 单次有效


  • 10件(或200kg)以上:20元/件(或1元/kg) 单次有效


  • 上门服务费
  • 双流机场货站及国航货站免费


  • 成都市内:500元/次,不含路费及其他费用


  • 成都以外其它地方:另议


  • 屏蔽费用
  • 1、人工费用:


  • 每批次数量不足 10 件, 按 300 元/批次收取费用;


  • 每批次数量超过 10 件 (含 10 件), 按 30 元/件收取费用。


  • 2、材料费用:


  • 按照实际使用材料费用确定。


  • 3、消磁费用:


  • 每批次数量不足 10 件, 按 200 元/批次收取费用;


  • 每批次数量超过 10 件 (含 10 件), 按 20 元/件收取费用;


  • 如需我中心提供该增值服务,需提前一天将委托书及货物包装箱内尺寸告知,我中心需提前准备材料。


  • 4、另根据货物屏蔽难度和工时,会适当增加屏蔽费用。


  • 联系方式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危险品运输技术中心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航港经济开发区腾飞路765号


  • 电话:028-6445 8155 028-64458156


  • 传真:028-6445 8195


  • 邮编:610200


  • 付款方式
  • 1.现金支付


  • 2.通过银行汇款,汇款时,必须在汇款方处填写完整的委托单位名称,财务转账信息如下:


  • 名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728049798D


  • 地址、电话: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17号  028-82909810


  • 开户行及账号:成都市工行跳伞塔支行  4402248009008906721


  • 报告查询
  • 1.网上查询


  • 2.通过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8-6445 8155 028-64458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