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129号公告),办理化学品进出口时,需要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实施检验,明确化学品的危险种类,同时还应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等材料。
【送检须知】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分为两种,分别为《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TDG分类)及《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TDG+GHS分类)。
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定申请含GHS分类须提供100%成分信息;
锂电池危险特性分类鉴定申请需如实填写电池信息(种类、类型、型号等)及运输情况;
2-3个工作日内可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