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场单位、各航空公司、各货运代理人:
为持续强化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确保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的规范性与连续性,现将民航二所鉴定机构名称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民航二所作为行业长期从事货物危险性鉴定等检验检测工作的专业机构,具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同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资质。根据民航局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统一部署,民航二所企业法人名称由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变更为“民航第二研究所有限公司”,CMA及CNAS认可等资质的持证机构名称已同步更新。本次变更仅涉及机构名称变化,其法律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技术能力等均保持不变,原签署的合同及已出具的报告效力不受影响。
为确保货物航空运输全链条管理的连续性,特向各单位报备以下事项:
1. 本机构计划于2026年4月27日起,正式启用“民航第二研究所有限公司”新名称出具报告;
2.本机构原名称出具的报告,其有效性不受此次更名影响,在其标注的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3.请各单位协调完成本机构名称变更的备案,在本年度内对于本机构新、旧名称的报告请予以正常接收和认可。
为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鉴定机构名称变更的协调工作。后续民航二所将根据各单位具体要求进一步对接沟通,共同维护航空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民航二所
2026年04月20日
